1.江蘇省健康步道建設參考標準(試行)
為進一步深化醫(yī)藥衛(wèi)生體制改革,推進基本公共衛(wèi)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實施,探索新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模式,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文化,積極營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環(huán)境和氛圍,在人們休閑散步過程中獲得健康知識和健康技能,使健康元素融入我們的生活,為規(guī)范我省健康促進場所建設標準,特制定江蘇省健康步道建設指南(試行),請各地根據實際情況,因地制宜參照執(zhí)行。
1 健康步道設置的原則:
開辟居民健身場所,增加居民在休閑散步的過程中獲取健康相關知識和技能的途徑,倡導健康理念,引導人們形成健康的行為和生活習慣。
2 健康步道的場地要求:
位置便利、環(huán)境優(yōu)美、路面整潔安全、無車輛行駛的道路,如:利用開放式公園的一條路、開發(fā)成熟的河堤觀光路、市民廣場環(huán)形步道等,提高健康步道的使用率。
3 健康步道配置要求:
3.1 健康步道標有起始點和終點,有明顯的指示標志,長度不小于500米。
3.2 步道的起始點設置步道名稱、標志醒目,配有解說板、
線路地圖,標明步道兩側的設施設置等內容。
3.3 步道兩側適當設置供居民休息的座椅、健身設施和安全提示等。
3.4 步道兩側每隔一段距離(100-200米)應標有步行的米數,并配有倡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標志標識,包括:“每日一萬步”的計算方法、食物能量和運動量的轉換、慢病防治的宣傳欄、健康知識小貼士等內容,讓居民輕松掌握健康知識和技能,倡導居民“日行一萬步,吃動二平衡,健康一輩子”的健康理念。
3.5 有條件的地區(qū)可設置塑膠步道等。